法律与秩序:特殊受害者 第五季剧情:
《法律与秩序:特殊受害》,于1999年开始播出,是首播于1990年的美国电视史上播映时间最长犯罪剧集《法律与秩序》的三部姐妹剧之一。其它两部分别是2001年开播的《法律与秩序:犯罪倾向》(Law 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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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评论
郑明秋
2024-11-24 09:24
导演通过两次杀人过程的对比,告诉我们国家杀人其实与个人行凶并无差异,而死刑的存在也并不能起到它应有的作用,威慑人们不去犯罪。同时法官在进行审判的时候,完全不去考虑犯人的过去和动机,让死刑成为了一场以暴制暴的无法挽回的悲剧。但法官本身也无可奈何,一切早已被法治体制注定了。 但是我觉得死刑的存在是有它的价值的。因为导演只考虑到了死刑的存在并没有阻止罪犯走上犯罪的道路,但是没有考虑到那些因为死刑的存在而选择守法生活的人们。如果刑罚降低,人们只能靠外在的教化和内在的自省去约束自己的行为,在无法保证人性善的前提下,社会的犯罪率必定直线上升,而犯罪成本的降低必然会让他们更加的肆无忌惮。人类不是完美的生物,所以必须要有外在的规则去约束他们,只有在法治的前提下才能保证这个社会正常运转。
悄悄爱上妮
2024-11-24 12:16